致家长关于加强学生防溺水监管的告知书
时间:2026/3/31 18:3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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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家长朋友:
您好!随着夏季来临,气温逐渐升高,溺水事故进入易发期、高发期。保障学生的生命安全,是学校、家庭和全社会共同的责任。为切实做好学生的防溺水安全教育工作,有效防范溺水事故发生,特此致信,恳请您切实履行好监护职责,与学校携手,共同为孩子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一、充分认识溺水事故的危害性
溺水是造成青少年意外身亡的“头号杀手”。一次疏忽,可能给家庭带来无法弥补的伤痛。请您务必从思想上高度重视,深刻认识到防溺水工作的紧迫性和重要性,将孩子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时刻绷紧安全这根弦。
二、严格落实防溺水“六不”要求
请教育并监督孩子严格遵守以下要求:
(一)不私自下水游泳;
(二)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
(三)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
(四)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
(五)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
(六)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尤其要教育孩子,遇到同伴溺水时,避免手拉手盲目施救,要智慧救援,立即寻求成人帮助。
三、依法履行家长监护与家庭教育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七条、第十六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第十四条、第十五条之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和家庭教育主体责任,关注未成年人的生理、心理、安全状况,加强对未成年人安全教育和自我保护能力的培养。为此,请您务必做到:
(一)知去向:清楚孩子放学后、周末、节假日的外出活动地点;
(二)知同伴:了解孩子与哪些人结伴而行;
(三)知内容:掌握孩子外出的具体活动内容;
(四)知归时:明确孩子预计回家的时间,对孩子的行踪做到心中有数。
特别关注放学后、双休日、节假日及暑假等关键时间节点,加强对孩子的看护与管理,避免因监管真空导致意外发生。
四、加强家校协同与安全教育
学校将通过主题班会、安全演练、知识讲座等多种形式持续开展防溺水安全教育。请您积极配合学校工作,主动学习防溺水知识,反复叮嘱孩子远离危险水域(如江河、水库、池塘、工地水坑等),引导孩子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意识。同时,建议您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教会孩子基本的游泳技能和自救方法,提升应急避险能力。
生命只有一次,安全重于泰山。 家长朋友,孩子的平安健康是我们共同的心愿。让我们携起手来,从点滴做起,从日常抓起,共同构筑起防溺水的坚固防线,为孩子的健康成长撑起一片安全的蓝天!
感谢您对学校工作的理解与支持!祝您家庭幸福,阖家安康!
广西玉林技师学院
2026年3月31日
来源:学生管理与保卫科
图文编辑:蓝尉健
初审:蓝尉健
审核:陈静
审定:辛相宁